周代同姓不婚是周先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来的规定。由于周先族属于氏族部落,所以实行外婚制,那一定要靠姓名来区别。当时的姓是一个族的代表,如果一个姓的结婚,说不定俩人的祖宗就是一家人,这也就是为什么用姓来“别婚姻”的原因了。
《左传》记载,郑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左传.僖公二十年》里说:“男女同姓结婚,其生不蕃。”不蕃的大概意思就是不正常,也就是说,两个同姓的人结婚,生下来的孩子会不正常。这一点在现代科学也得到了证明,血缘近的人结婚会让后代更容易产生畸形。《国语晋语》亦载:“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郑语》亦有:“气同则不继。”可见,在春秋时期,古人就已经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待近亲结婚的问题,认为同姓之间婚配会造成后代的不育。
我们中国,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而用来区别血缘亲近与否的,就是姓。
战国以后,随着交流的扩大,姓氏文化发展逐渐趋于成熟,从过去的以氏为姓,发展到姓氏不分,所以也顾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因此同姓不婚多有不禁。
但到了唐代对同姓结婚又强循古制,并出台了法规条款。《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宋、元时期和唐代一样,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因为地域扩大,人口众多,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所以,那时候只禁止同宗的联姻,也就是同姓只要不同宗,就可以结婚。所谓同宗,说简单点就是在同一本家谱上记载了姓名的人,这些人是不能联姻的。
虽然官方不再禁止同姓通婚,但是民间的婚烟生活与各朝
第151章 蹋青会散欲归时(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