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的法律又不完全吻合。始于周代的“同姓不婚”实际是指血统关亲而言的,即有较近的血统有关亲就不能结婚。但久而久之却改变了原的本意,形成了一种生活习俗,即并非注重血的远近,只要同姓就不能通婚。这对后来民间婚姻生活影响极大,在婚烟中,像姨表兄妹和姑表兄妹,无论血统怎么近,习俗上却不禁结婚。然而,男女双方虽毫无血统关系,乃至相距甚远,但姓氏相同,习俗则禁止结婚。这种状况直延续到清末。直到清末民初,尤其是新文化运动期间,有人又开始重新研究“同姓不婚”的问题,从生理、历史、法例诸方面进行探讨,主张抛弃“同姓不婚”的观念,只要没有血缘关系,完全可以“同姓结婚”。
另外,《礼记集说》中记载道出同姓不通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书中这样说道:“夏商以前,容取同姓,周公佐武王得天下,取神农、黄帝、尧、舜、禹、汤之子孙,列土封之,以为公侯,而使姬姓子孙与之婚姻,欲先代圣王子孙共飨天下之禄也,乃立不取同姓之礼焉。”从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选择同姓通婚,而是与外姓缔结姻亲,这样可以加强两个宗族之间的联系,从而可以扩大自己的统治范围或者巩固自己的统治。我国古代很多王朝都会选择和亲,就是这个原因。
同时,古代的伦理也有很大的作用。《白虎通.嫁娶》里说到,如果同姓结婚,“耻与禽兽同也”。这个说法要从礼上说,古代的人认为,一个姓氏的结婚,就是乱论,这就是禽兽的行为。
如此可见,古代的同姓结婚,就类似现在的近亲结婚。要知道,古代对于子孙后代的繁衍是非常重视的,一个人家财富多少或许不那么重要,
第151章 蹋青会散欲归时(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