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常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他们可以往来各地,不入籍不纳税,获至巨富,而那些掌握着珠宝等贵重奢侈品贸易的外商,更是遍于各地,为数众多,开设店面,投放高利贷,大量购田买宅,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庞勋之乱、黄巢之乱相继爆发后,朝廷为筹办军费,大肆搜刮中外富商的金银财宝,之后又想要借钱于外富,遭到不少官吏的反对和斥责,从其不可分割的经济联系乃至更大的政治利益出发,朝廷也不得不优惠和保护商贾。
中唐以后日益发展的商品生产和交易,引起社会中商品经济成分的比重逐渐增大,迫使封建政权在经济政策上做出一些调整,都给商贾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便利,这使商贾的经济力量蒸蒸日上,其中有不少变成了富可敌国的豪商巨贾。他们为了保持经济上的优势,继续增值财富,改变自己的卑贱地位,避免封建政权的打击和限制,千方百计地扩大自己的政治力量。封建政权的阶级本质和中唐以后朝政的日益腐败,为商贾谋求其政治力量开启了绿灯,这样,商贾在社会经济、政治上的势力扩大,膨胀起来。
其五,唐代的富商大贾们主要凭借其经济富有贿赂官府,来谋得经济政治利益,当然这一点,在唐前期就很盛行。如高宗时长安富商邹风炽,因其巨富,常与朝廷显贵游乐,结交朝贵权士之多,实为可观,并能出入宫廷,在皇帝面前夸富,其势之盛,可以想见。武后时,蜀商宋霸子等人能参加宫廷宴,甚至在内殿赌博。蓝田富商倪氏在御使台理其私债,中丞来俊臣接受了他的重贿,竟然“断出义仓米数千石以给之”。钱的威力之大,连御使台也能贿通。而中宗时的众多富商豪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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