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这样做了,那就表示,皇帝打算对此进行改革。
打着历史上的故事的旗号,予以调整。
而在现在的汉室,掌握了整个司法和审判体系,乃至于司法解释权利的人是法家。
掌握了司法的法家,近些年来,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修改法令,以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法家做的这些事情,动静不大。
通常只改动律法里的几个字,甚至连字都不改,只是调整文字的先后顺序。
甚至,只是加一个标点符合进行区别。
但,他们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整个汉律到现在,都已经越来越让人不舒服了。
而现在,天子要听的又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这样的事情。
这让汲黯真是惶恐不已。
你要知道,在秦汉两代,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是贯彻始终的两个司法名词。
前者,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公诉。
由国家、官府进行控告。
但后者,却不是民事诉讼。
而是法律规定禁止诉讼的内容。
譬如,臭名昭著的两不听之一的‘子告父母、妾告夫、奴婢告主,皆勿听而弃告者市。’
子女告父母,妻妾告丈夫、奴婢告主人,官府都不会受理,假如一定要告,那原告就要被判处弃市之刑。
但事实上,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关系,远非字面意义理解的这么简单。
作为空前繁荣和详细到号称连老百姓交朋友都要管一手的秦法,也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无脑,事实上整个系统规定非常详细,详细到什么程度?不仅仅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
第一千三百七十二节 那恐怖的三首怪物(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