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闹市。
高调吆喝的,讨价还价的,包子油条,烤鱼炸鸡……声声入耳,样样入目,鼻随风转,意动神摇。车水马龙人流盛,转瞬不见了南宫峙礼的身影。
薛浅芜从卖摊上顺手牵羊,拿起一个面具罩在脸上,口里说着“待会付钱”,拔腿就溜。走到尽头,拐弯进了一条巷子。这儿人稀,安静许多,她忽觉得哪儿透风,随便低头看了一眼,发现鞋帮裂开了口,两根冻得青紫的脚趾,毫不客气地探了出来。
褴褛似叫花子。怪不得路上行人的眼光,如避乞丐,如嫌毒虫。
人在又穷又饿的窘途,羞恶之心便会残褪。薛浅芜的脸颊烧了片刻,一双贼亮的眼,瞄准了一家煮着狗肉的鼎。
打算大摇大摆的走进,胡吃海喝一顿,然后瞧个机会,脚底抹油窜之。迈了两步,却看到屋檐下的身影,好是熟悉。揉眼细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那挨千刀的南宫峙礼,躲在这里!
他正背对着她,摸出几两银子,与那卖狗肉的说道:“来一碗酒,三斤狗肉。”
薛浅芜喜上眉梢,是你撞了霉运。在那南宫峙礼转身进店的当儿,她闪到了店家跟前,笑道:“我是那位客官的浑家,现在家里来了亲戚,急需一些狗肉,搭配素菜!来不及与他说了,这些狗肉我带走了,你只给他上酒就行!”
说着,捡了几片干枯荷叶,探向鼎里,左手捞起昂着的狗头,右手捉住翘起的狗腿,把整条狗热气腾腾的弄了出来。
店家目瞪口呆,薛浅芜二话不说,把狗塞进一个麻袋,背着就跑。
良久,远远传来店家的鬼哭狼嚎:“我那只狗……足足有八斤啊!客官的这点银子……赔大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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