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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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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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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众普遍关注的那件案子的案情。
    案情调查结果被刑登在了《y市法制日报》上面。占了整整一个版面。
    文章开头,是一段开宗明义的事实阐述。“经本局侦查审讯,y市市民周良,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本人对于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故,‘姐夫’有罪……”
    并声明,本案的侦破工作已告完结。相关的案卷与嫌犯已移交检查院,不日即将由检方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结果一出,举国震惊!
    谁也没有想到,“姐夫”从“英雄”变成“罪犯”,只是轻轻地一个转身。
    震惊过后,便是波及全国范围,多达数亿人参与的激烈讨论和争议……
    第三百六十五章
    更新时间:2012-10-1721:45:49本章字数:4505
    这是一场关乎正义与良知,道德和法律的辩论。
    “姐夫”虽然有罪,但因他的罪,十三名尚自懵懂的婴幼儿得以与家人重逢,十三个因为孩子失踪从此陷入悲谷苦地的破碎家庭再度圆满。
    因“姐夫”的罪,受害的只是一名罪犯。一名罪大恶极为世人所不齿,且死不悔改,被捕后仍然不愿为所犯的罪行埋单的顽固犯罪分子。
    除了极少数恨不得身化“愤怒的小鸟”,拿自己当炮弹,“吱吱喳喳”呐喊着,砸毁一切他们认为发展至今已经严重畸形的社会构架的愤怒青年,奔走呼吁执法机关无条件释放“姐夫”外,大多数人能够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当然,冷静并不等于冷漠。“姐夫”被定性为犯罪这一事实,再次和许多于情可原于法不容的事件一样,拷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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