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如草木益滋出达之形,人之初的初字,既音同此字。”
刘煜一边写字,一边出言解释,并在“出”字的旁边又写了一句“人之初”,如此既教了他们新字,又把曾经教小虎崽念过的东西带了出来,进行融会贯通。
晓年闻言,内心感到十分佩服——论教孩子,他有耐心,刘煜却有方法。
他甚至觉得,若是让自己来教,也不会比这教得更好了。
乖乖和崽崽虽然才五岁,但十分聪慧,学起东西来又快又好,让晓年这个六岁开窍的“天才”忍不住惊叹:不愧是生有神武的先祖返魂!
他们的小手握着笔,有模有样地跟着刘煜在纸上写了字,虽然还不算方正有力,但至少能看出其形。
晓年目睹这一幕,心中生出“自家小宝宝最好看、最可爱、最聪明”的自豪感,这让简小大夫一度非常膨胀。
事实上,正是因为他与刘煜一个好鼓励,一个很严厉,这样一柔一刚、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配合得非常默契,于是更加加快了乖乖和崽崽成长的步伐。
之前给小家伙念的《三字经》没有白费功夫,小家伙现在虽然不能写出其中的字,但却能跟着晓年摇头晃脑地背上一大段,每次背完都有哥哥的摸头或者亲额头的奖励,所以干劲儿十足。
不过哥哥最近很忙,大多时候都是“大家伙”在陪他们识字,小家伙虽然没那么高兴,可只要想想自己表现得好,等哥哥回来还是可以一起要亲亲抱抱,所以也就勉强接受了。
但煜亲王这边却对此有些意见。
他觉得男孩子不能娇生惯养,于是多次跟他的小大夫商量,说道:如果小崽子学得快,他们言语上鼓励就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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