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答,油门转动,哈雷发出轰鸣。
连樱在噪音里大喊:“我请你吃饭好吗?”
他走了,连名字都没留下。
*
连樱把这段经历说给了同学听。
同学吓坏了,却替她庆幸:“你遇上了救星呢。”
“是啊。”
搞艺术的人总有幻想:“说不定你遇到了白马王子呢?”
她又把这段经历告诉叶青。
叶青打断了她白马王子的幻想:“他骑得不是马,是摩托,拜托啊,那个点在贫民窟骑摩托还随手能掀翻两个壮汉会是王子?肯定是另一个流氓。”
连樱这时候就特别烦小姑姑的理性主义,“你能不能给我留点幻想?”
叶青或许是对的,可连樱固执地认为他不一样,固执到连他眼角的那条疤痕,她也认为是有气质的疤痕。
“不能,我要告诉你爸,你回去的时候得让他去接你。”
叶青的动作很快,妈妈连楠半小时后来电,约好了由爸爸亲自接她回家。
日子飞快,连樱这次演出小获成功,她的变声技法得到了百老汇好些老演员的肯定。
最后一场结束,她与剧院朋友们在去酒吧庆祝,喝上了头,还在街角唱了歌。
一首歌毕,她出了戏,又收获了几个街头粉丝要加她ins。
回家那日,在路边等爸爸时,同学一边给连樱看昨天录的她唱歌的视频,一边和连樱说了个八卦。
“这段时间我们这里每天都停了辆豪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