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觉得他有些不一样了呢?
林子怡没想那么多,眼睛一亮,向他招呼:“快来尝尝。”
薛锦勾起浅淡的笑容,他一进来就闻到了熟悉的蹄髈味儿。但是,又好像比之前吃过的都香。
林子怡端出锅里的瓷盘,放到桌子上,炫耀般催促:“快点快点!”
薛锦拿筷子挑下一块带着皮的肉慢慢咀嚼。
胶质的黏糯鲜明,瘦肉肉质细腻,紧接着一股清香酥脆,甜中带咸的味道在舌尖流动开来。
还有一股说不出的谷香味,又解腻又爽口。
他干脆挑了一大块到碗里。
蹄髈炖得很烂乎,稍微用筷子分一下,肉和骨头就分离开来。
他似乎好长时间没有吃过这样精细的肉食了。
在战场上会让人丧失原本的欲望,对生活条件逐渐麻木,刀口舔血多了,吃什么都能下咽。
有一次他们深入敌营,被敌军包围,那里野草都没有。有的人饿红了眼,开始吃敌军的尸体。
浓重的血腥气围绕在他的周围,让他胃里翻涌不停,直泛恶心。
那次他五脏六腑都快吐出来了,自此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沾过荤腥。
他一度以为,这样八年过去,即使不沾荤腥,日子过得寡淡无味也毫无问题。
这段时间有热乎乎的饭菜,有被人关照着的感觉,此时酥糯的肉食划过喉咙,油脂在牙齿间迸裂快感十足。
他有了种目眩的感觉,然后很快镇定下来。
林子怡还切了些之前放在店里,用来做小菜的萝卜干。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