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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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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还如此辛劳细致,可见是有责任心的人了。想必当时我这桩案子,钱仵作也是这般仔细,得出的结论必定令人信服。”
    钱仵作不吃她这套,抬头扫她一眼:“有话直说。是哪起案子?”
    被怼回来的秦山芙放弃迂回了,直接道:“凶手名为蕊环,死者是姓冯的屠户,不知钱仵作是否记得。”
    “我经手的尸体自然记得。……冯屠户,凶器是把女用的匕首?”
    “正是。”
    钱仵作轻哼一声,“那案子是被人使了劲的,你现在找我,晚了。”
    郑大娘一听这话,瞪圆了眼睛急道:“什么意思?!”
    秦山芙闻言心不由一沉,“那冯屠户也不是什么勋贵人物,何人能干预?就算有人干预,知县大人何至于为了这号人物污了自己官名?”
    仵作却笑她看不清个中门道:“这么个案子,哪犯得着让县太爷劳神。堂审走个过场,判词由下头的人写,这好处也自是下面的人收,懂么?”
    郑大娘一时还未明白,而秦山芙却听懂了。
    白临县的韩老爷虽然是个糊涂的墙头草,但好歹事必躬亲,再鸡毛蒜皮的案子他也要亲自细细过一遍。
    然而,不是所有的县官都是这样。
    听这仵作言外之意,玉卢县的许多案子都是由低一级的县丞主办。县丞操持着整个审讯过程,末了再起草正式的判词,届时知县大人盖上衙门官印,这件案子就算是办妥了。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一县之首,到底事务繁忙,不可能事事亲自插手。
    倘若县太爷只是懒惰,工作丢给下属干,最后自己再认真核实一遍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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