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本是清气上升,而清气却是从地中生发;地本是阴浊之体,但阴极而可以生阳,浊定而能成清。地本静,其源乃从天气所结,故地气生动,万物才得以萌生。既明此理,善恶、清浊、明暗、动静等,皆在对立统一中。人若一旦犯恶,悔过是必须的,但一味念念前恶,则如落叶不腐,自无新生机会。那样就会使恶性信息形成定势,使心中长处黑暗无明,息灭生机,此非智者所取。故人之“弃恶”,不仅要忘去前恶事,从此不再行恶,改恶从善,离诸恶道,那才是真善德,真解脱。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义”者,宜也。即指人无有私欲,行事正当而合宜。“上义”之德又在“上仁”之下,是德的第二个层次。义是元情的自然外显,两者互为里表,相辅相成。人我两忘之时,义即自然生发。孟子云:“夫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故君子处贫困逆境之中,不失大义,慎无二心,临危不惧,祸难不顾,如箭一发,往而不回。修身修心,断绝尘染,不为物欲所蔽,割弃爱缘,心如寒灰,灭除欲火猛焰,精进不退。若逢发达顺境之时,亦不敢溺入奢华享受之中,不敢忘乎所以,不敢行背道败德之事。这就是“上义”之德。总之,有上义之人,无论顺逆,皆能以正心为宰根,统御一切,降伏其心,犹驾猛虎。如有纵虎,反伤其身。此即“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之义。
义乃“方”之义,原出于天,故大义可以参天。上义者舍身不顾,如关公之为义杀身,至公无私。又如周公之大义灭亲,皆是至公无私。故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生。”由此可知大义之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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