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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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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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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携带着“道母”的遗传基因,故佛家曰“众生皆平等”,“众生皆具佛性”,道家曰:“万物含道性”,皆是此理。万物皆具一气含三的“三元”与“三源”性物质,只是存在着质量和层次的差别而已。这三种物质,不仅是万物的祖性同源,而且也是修真者返归自然大道的根基。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这个东西是宇宙一切万有的根本,具足一切的可能性,很难用世间的一般语言文字来形容,中国的老祖宗们,不得已姑且把它叫作“道”,并用它来统括万法的究竟归处。
    道之为名,在古代它是超然于宗教性质的代名词,西方哲学称之为“第一因”,但在内涵上仍有差异之处。以宗教性质而言,就是基督教、天主教叫它“上帝”、“主宰”,伊斯兰教称它为“阿拉”,佛教称它为“如来”、“佛”。宗教性的字眼,容易使人在心理意识上,形成一种偏离道的本质的想象概念,蒙上一层化不开的神秘色彩,造成单凭一己好恶与想象所形成的偏面性。
    “道”虽是强名之名,总不能尽言大道自然运化之妙,无论如何描述,也难以准确表达大道之意。因为它高而无上,大而无外,无所不包,所以强名曰“大”。说其大,以大求之,广而无边,包罗法界,无方无所,故大之实际又不可得。太上形容道曾有多种提法,“强为之名曰大”,因为它无边无量,所以也可以叫它“大”。
    “大曰逝”,因为大道不断在流逝,又没有常处之所,弥散于六合,时刻流通于宇宙空间,故又强名曰“逝”。若以逝求之,又荡荡乎无所归,绝绝乎无所止,逝之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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