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是中国戏剧正式形成的标志。
早在唐朝时期,就有了包括乐、歌、舞、演、白五种形式的歌舞类和滑稽类的简单戏剧。继之而起的是宋代的杂剧。早期的杂剧,是指各种各类的戏、杂戏。宋杂剧以末泥(脚色名)为长,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分四段演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称“艳段”。次做正杂剧,为杂剧的中心,即正戏,通名为“两段”;大抵以故事世务为滑稽、讽谏。最后为散段,叫做“杂扮”或“杂旺”;多半借装某些地方的“乡下人”,“以资笑谑”。金代也有杂剧,与宋代相同;至后期,又有别名称“院本”。因为它是行院人(妓女、乐人、伶人、乞者等)流动演唱所用的戏剧脚本,故称“院本”。它继承了宋杂剧的滑稽、歌舞的传统内容,以耍笑为主,注重发科调笑,也偶有加一二支曲子的,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短剧。
在说唱艺术方面,则有诸宫调和散曲。
诸宫调是宋、金时期民间非常流行的讲唱文艺中的一种艺术形式。它以唱辞和说白相间杂,配以音乐,叙述一个较长的完整的故事。在音乐曲调的选择和组成上,汲取唐、宋大曲、法曲、词、宋唱赚1和当时流行的俗曲小调,把它们按宫调声律的类别,组成一套。然后一套接联一套,组成规模宏伟的长篇叙事诗。每一宫或调所属的曲子都很多,把属于同一宫或调的曲子组合在一起,加上尾声或不加尾声,就构成一套。把若干套联接起来,就是“诸宫调”。唱奏时,以一人主唱,偶尔也有两人对话或和声的现象。伴奏的乐器主要是琵琶,辅助乐器有锣、鼓和板。
这种艺术形式,有故事情节,有人物,有说有唱,又有乐器伴奏,和戏剧已相当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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