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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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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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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举子不可谓无过,较之于彼则少矣。”伯颜因曰:“举子中可任用者唯参政耳。”有壬曰:“若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皆可任大事。又如欧阳元功之文章,岂易及邪?”伯颜曰:“科举虽罢。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谓士者,初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伯颜又曰:“今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贤无方。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岁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医、控鹤,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
    今岁自四月至九月,自身补官授官者七十二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太师试思之,科举于选法果相妨邪?”伯颜心然其言,然其议已定不可中辍,乃为温言慰解之。且谓有壬为能言。有壬闻之曰:“能言何益于事。”彻里帖木儿时在座,曰:“参政坐,无多言也。”有壬曰:“太师谓我风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彻里帖木笑曰:“吾固未尝信此语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设有壬果风人言平章,则言之必中矣,岂止如此而已。”众皆笑而罢。
    翌日,崇天门宣诏,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惧及祸,勉从之。治书侍御史普化诮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有壬以为大耻,遂移疾不出。
    详见《元代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
    第三十八章
    元杂剧之兴元杂剧是继汉赋、唐诗、宋词之后中国文学、戏剧史上的又一枝奇葩。它是综合了初期的歌舞剧、滑稽剧和讲唱文艺两个重要因素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舞台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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