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宗即位后,曾两次为其诸兄弟分拨汉地民户。宪宗二年(1252),其母唆鲁禾帖尼死,幼子阿里不哥继承了拖雷家族的真定食邑。蒙哥则以大汗的权力,也为其余诸兄弟分配了汉地食邑。五年后的宪宗七年(1257),又进行了第二次分拨。其中分得属民最多的是其同母弟忽必烈,他先后分得京兆三万户和怀孟一万一千多户。另一同母弟旭烈兀分得了彰德二万五千余户。其余各庶出兄弟岁哥都、拨绰、末哥等也各分得三千至五千不等的食邑封户。太宗诸子合丹、灭里、合失、阔出等则分得了汴梁路(原金南京直辖州县)民户。
世祖即位后,再次调整和改封中原五户丝食邑。至元二年(1265),将汴梁路封户在窝阔台四子中重新分配,以郑州隶合丹,钧州隶灭里,睢州隶阔出之子孛罗赤,蔡州隶合失之子海都,以广建诸侯的方式削弱太宗系后王在中原的实力。三年,将原属汉人世侯史天泽的卫州五城改赐蒙哥之子玉龙答失,使蒙哥后王在申原也有了食邑封户。
及至灭宋,这种食邑制又被以改变了的方式推行到江南。元人称其为“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将江南民户封与宗室诸王。受封的宗室包括太祖子弟、太宗诸子、拖雷诸子及其后裔,世祖诸子中则只封嫡不封庶。各封君所得户数比中原分封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拖雷诸子所得户数较中原封户增加近三分之一。户钞即按所封户数,每户五百文的标准从税粮中折纳交钞,再由官府向封君颁赐。同时,也将中原地区的五户丝数额由原来的每五户出丝一斤增加到每五户出丝二斤。到成宗时,户钞数额又由原来的五百文增至二贯。
成宗大德七年(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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