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认为,天下的财富是有定数的。你多赚了,那我必定就少了。所以朝廷才总说“不与民争利”,除了明晃晃的看不起商户,觉得他们铜臭不堪之外,未必没有怜悯生民的意思。可惜这种思想从根本上就错了。
而平安要解决的,其实就是这个问题。
“这怎么会是占朝廷的便宜呢?”平安问田太监。
田太监一脸“你别骗我”的表情看平安,“便是我没做过生意,也知道做生意必定是要获利的。咱们让那些商人往那个……公司里面投了钱,要分红给他们,必然要比他们投入进来的本钱更多才可。这一进一出,岂不是那些分红都是朝廷赔了进去?”
“你说得有道理。”平安点头,然后又摇头,“但你忽略了一个问题,我说分红给他们,可没说要把本钱也还他们。”
“嗯?”田太监立刻就生出了几分兴趣,“这话怎么说?”
“只要公司还开着一天,这本钱自然就还要放在公司里,不能退回。若是他们要退回,就得将股份拿出来变卖。到时候这部分本钱,自然由购入股份的人承担。”平安道。
“但本钱还是商人们的,这又有何不同?”
“不同之处在于,你让商人们将钱掏出来了。”平安笑道,“我来问你,咱们一开始时,要筹集多少本钱?”
“自然是足够修一条路。”田太监道。
平安点头,“是啊,这必定是一大笔钱。我们假定修一条路需要一万两银子,等我们修好了这条路,卖给朝廷一万二千两。一千两作为修路过程所耗,一千两作为分红发给股东们。本钱一万两仍旧属于公司,也就是属于朝廷。这么算来,可是只花了两千两,就修好了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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