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最受歧视的是婢妾。
6.外室
在外地工作时娶的妾。外室一般是通奸关系,并不包括在妻妾等级里,彼此不打算形成合法夫妇关系。做外室的女性,一种是出身非常差,不被男方家族接受的。还有一种是放荡之女,以此暂时存身,露水情缘。而男性方面,肯定不打算将其收为妻妾,才做外室的。
7.外妇
男子包养的情妇,无正式婚姻关系。外妇所生子女为私生子女,私生子即使是长子也无法继承封号爵位,也无法分得长支财。私生子有遗产继承权,但平分遗产时,私生子只能继承其他儿子所分得的一半。
二. 古代妻妾的地位
古人对于“妾”是十分鄙夷的。《周礼》载:“臣妾,男女贫贱者。”男之贫贱者为臣,女之贫贱者为妾,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起初妾是指卑贱的奴隶。而像这样语气轻蔑的记载在古代典籍当中十分常见,比如《周书.费誓》中记载:“马牛其风,臣妾逋逃。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
不过,身份如此卑贱的“妾”,为何后来会指男性除妻子以外的配偶呢,这其实也起源于西周。西周时期盛行政治联姻,身份高的女子为妻,而她们身边的侍女,往往也是陪嫁女,而她们就是媵妾。媵妾的地位比普通的妾要高,但依旧远低于“妻”。后来,随着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发展,妾逐渐分为“良妾”和“贱妾”。良妾通常就是指媵妾,而贱妾往往是通过人口买卖得来的。当然,不论是良妾还是贱妾,其地位都无法和正妻相比,她们更像是半妻半奴的存在。
而这森严的等级划分,就是古代一夫多妻制下女性们相处的
第72章 半缘修道半缘君(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