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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劈回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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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强占家产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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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火的亲儿子,等余天周和孔明英两老口去世后,家产自会留一份给他,两样的余天周按了手印的字据为证。

    两人的说辞大概相同,而且两人手里那算是余天周和孔明英遗嘱的字据,立据的时间也都是在余志清和孔小玉夫妻双双遇难后一年左右写下的,纸张也显得很是陈旧,让人看不出什么端倪。

    两人来争家产,有理有据,再加上两人各持2ooo元的借据,加上唐富贵的偏袒,余明月最终只得到了2oo元现金、两亩左右的自留地,和家里四个大人的一些遗物,就被送到了余明月的亲爷爷余天向家。

    虽然众人都对那些个借据和遗嘱多有怀疑,但在那年代,一是农村里的人都不太懂法,二是政府方面也没有完善的部门去管理这事,再加着余天向和孔明富因他们的儿子女儿被雷劈死后,已是心力交瘁,没有太多的心力与余志高与黄兵相争,这事就以余明月离开做为了断了。

    那时候余明月也才六岁多点,还不太懂事,事情结束后,孔明富和余天向两家又从不爱在余明月面前提当时的恩怨,可后来余明月慢慢长大些,多多少少也从村里三姑六婆的闲言闲语中,知道了自己的爷爷奶奶与余志高和黄兵两家相处的情况,再加上这世,她特意留心搜集了些情报,对两个仇家的信息,也就了解得更多了些。

    这也让余明月坚定不移的肯定,余志高和黄兵当年的行为,根本就是在伪造遗嘱、借据、贿赂村官作恶,强霸她家家产。

    当年,因为余天向的父亲没有通知余天周外出躲避抓壮丁的事,而是余天周自己与村里的年轻人听到风声后,跑出了村去参军,结果伤了身子,余天周就记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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