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伯德特例。他们对同级的基里连科和兰多夫签下肥约非常羡慕(注:基里连科99级新秀,但2001年才加入NBA。特科格鲁是00级新秀,中01年加入NBA,所以此5人为同期),.而这时,又一位让人意想不到的球员加入了这场抢薪大乱斗,他居然是球队头牌巨星——麦克格雷迪。
按道理而言,麦迪之前签下的是7年长约,合同要到2007年才到期。但其中加入了一个球员选项,也就是说,麦迪在2005年有权结束合同。麦迪对于续约也有充分的理由,当初他签约时还只是猛龙的第六人,年轻的潜力球星。而现在他是双料MVP,堪称比肩奥尼尔邓肯的超级巨星。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不满足于以前的待遇了。麦迪的经纪人表示,希望能获得一份3年约6300万的高薪续约合同,这样麦迪可以为火箭一直效力到2010年。
对这个问题,远飞和道森产生了明显的分歧。
道森是一位传统的老派经理,他坚信球星就应该以球队为家,球队也应该为球星提供符合身价的合同。麦迪已经是MVP了,而且为火箭夺得了久违的总冠军,他当然配得上球队的高薪续约。而远飞看似也有正当的理由,麦迪总决赛刚刚受伤,尽管看似恢复良好,可一旦续约就要承担接下来6年的合同,6年对于职业体育而言太久了也太不可预期了。
其实远飞是有苦难言,穿越来的事情总不能公开,麦迪的健康隐患是个大问题,历史上他由于伤病在30岁之前就早早走下了巅峰。可是从现实角度来看,他又知道自己理亏。球队刚刚夺冠,就不肯高薪续约头牌,新官上任三把火,他这新老板一上任就要丢人怎么成?若是
(一百一十)伯德条款的矛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