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启大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章 拯救两广总督(十五)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等都老实供认,提出那苍梧的知县上来,那厮就极硬朗,拗着脖子叫嚷道:“要革下官的职,当报吏部。丁容城!尔无律法,目无君父!下官必要参尔一本,士林之中。末必便是汝一手遮天!”
    事实上,这知县叫嚷的,是正理。丁一对于知县并没有任免权,不但参知军务的丁一没有。两广总督石璞也同样是没有这种任免权利。甚至知府、布政使也没有直接的人事权,要任免知县,是应由吏部来决定这样的处分。
    诚然,作为知县的上级,不论是知府、布政使,或是两广总督石璞这等上官,是有给知县穿小鞋的权力——上级要找下级毛病,还愁没办法?所以往往上官对于下属知县不满。所说的便是:“汝下去听参吧!”知府或其他上司,上了折子去参知县。那这知县绝对是有大麻烦,通常吏部也都会照准批示下来。
    但所谓“千年犹行秦政制”,也就是郡县制,按正理来讲,的确就是知县的任免都是出自吏部。上官有管辖权,有对下级年终考评的权力,但没有任免权。所以那知县有恃无恐在那里咆哮道:“丁容城,若有本事你便杀了下官,不然的话,今日之事,终难善了!”
    这可把下面围观看热闹的百姓弄得一头雾水:丁大人不是这官比知县大多了么?怎么还革不了知县的乌纱?
    丁一却不慌不忙,叫了那些士绅人等一个个上来问话,把如何与侯大苟勾连,如何谋划行刺,如何诱使石璞领兵出城的事,一件件摆了出来,丁一却对知县说道:“好好答话,丁某自然按着律令,上报吏部;若是胡搅蛮缠,汝能行,某也能行!”也就是说如果知县要瞎扯,丁一就不会跟他讲什么律法了。
    但知县也

第二章 拯救两广总督(十五)(2/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