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的军人安置来养马,莫雷因此摊上了这差事。
莫雷初来时。心里很是不爽,认为是在流放他过些日子,他才觉得养马也是个不错的差事,原因在于没人管。至少管得很少。没有在军队里管得那样紧,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了算,可以他是这里的土皇帝每天,靠在椅子上,过着花生仁下酒的日子也挺逍遥的。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让他特别不爽,就是红出生以后。以他的眼光看来,绝对是一匹良驹。是他梦寐以求的万里马,着实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可惜的是,他却不能骑乘,因为他脚掌有问题,骑不得马,让他把那个砍下他脚掌的家伙的老祖宗不知道问候了多少遍。
“红,我要给你找个好主人。”莫雷咀嚼着花生仁道。
“那匹红马真是匹难得一见的万里良马,我要抓住它,献给大人。只有大人这祥的人,才配得上红马。”
夜狼憧憬地,大手一挥,军士们控马而出,杀了过去五千名蓝月将士。像海潮一徉漫过了草场,战马奔驰声大作,给原本就蹄声一片,壮观之极的场面增色不少,蹄声更加响亮。
醉眼歪斜的莫雷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举着酒杯道:“来,红,敬你一杯,你真能干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高高兴兴地一口喝干杯中酒。
莫雷右手一抖,花生仁弹偏了,擦着右脸颊飞过,划个美妙的曲线,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响声。
莫雷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顺手抄起拐杖,喝道:“快,集合,准备厮杀!有人偷袭马!”
莫雷的喊声惊动了正在闲逛的几个马信,屁颜颜地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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