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才是下一任皇帝的人选,因此议会内部经常爆发冲突,后来还是李治狠下心来整治了几个闹的最凶的,这才让议会的秩序好了许多。
皇族议会挑选继承人的办法,早在华夏联盟时他们就已经计划好了,首先整个帝国的领土被分为几十个大区,比如原来的大唐国土就被分为西亚大区、西域大区、关中大区、辽东大区等近十个大区,而大齐、天竺和地中海三国同样也分出了南洋大区、北天竺大区、东罗马大区等等,最初时有三十九个大区,后来随着领土的扩展,帝国的大区一直处于增长状态。
大区的最高执政长官称为“督政”,顾名思义,督政的权力只限于行政,对军队没有只有建议权而没有指挥权,军队自有其内部的系统运行。而且为了防止督政专权,每任督政只能担任四年,同时在督政之下还设立了一个类似皇族议会的贵族议会,议会由居住在当地的贵族组成,对督政有监督牵制之权,必须时甚至可以罢免督政,但却没有任命督政人选的权力。
同时,皇族议会的议员们经过内部的残酷淘汰,最后挑选出最优秀的二十人,然后分成十人一组,逐年安排到各个大区执政,而且这他们执政的这段时间,不得与皇族议会有任何联系,一切全都要听从帝国行政机构的命令,若是有人实在不适合担任督政,帝国首相也有权力将其罢免。
等到四年之后,根据这些人的政绩、官声等,每组评出前两名,然后挑选出的四人再经过一轮又一轮严格的考察与挑选,只有最后通过的人,才能成为大唐帝国皇帝的继任者。
皇族议会挑选皇位继承人的年限很长,一共要历时数年时间,比如第一届的继承人挑选就花费了八年
第七百五十四章 大结局(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