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实业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六十四章 因为我喜欢!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作恶,你们也是有罪的!”
    酒吧经理道:“是的,是的,我们有罪。我们以后一定加强管理,加强监视,不允许犯罪团伙进来。”
    林枫道:“经理,你们酒吧,是公共场所,但也是盈利场所,你们赚了客户的钱,起码要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吧?”
    经理连声称是。
    林枫牵着孙卓,走到自己车旁边,先让孙卓上车,然后钻进去,吩咐刘杰开车。
    酒吧经理一直弯着腰,躬送林枫的车子远走,直到看不见了,这才转身回头。
    “经理,这人谁啊?好大的气场!”保安们询问。
    经理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罢了。罢了!今天真是命大,还好他妹子没出事,不然,非被林老板宰了不可!”
    “经理,我们和隔壁酒吧的车位争执,还是没有结果。车位明明是我们买下来了的,他们硬要分走一半,天天在车库面前堵我们客户的车。”
    “哼,改天再说,他们要再敢闹,我们就跟他们拼了!”
    “好的,经理。”
    经理摸着下巴,望着林枫远去的方向,不由得想,要是能得到林老板这种人的庇护,那这酒吧,谁还敢来欺负?
    开酒吧的人,多少是有点背景的。
    但每个人的背景,强硬程度并不一样。
    这家酒吧的老板,也有些背景,但并不是很强硬。
    一旦遇到更厉害的对手,他就吃不消了。
    且不说经理心里打什么主意。
    却说林枫在回家路上,又问了孙卓几个问题,确认她没有受到侵犯,这才放下心来。
    “林枫哥哥,太可怕了!我刚才

第四百六十四章 因为我喜欢!(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