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反观季凡,神色就淡然许多,仿佛眼前的不是好酒好菜可口佳肴,而真只是清淡饭食罢了。
她不知他在外这些年月曾历经过什么,似乎也再没什么能够打动了他,因着见识过太多,方才能享得起最好的,亦承得了最差的。
再对上季凡的双目,此时已是掩不住的喜色,“这一路皆未能食顿饱的,承蒙顾城主照顾,现下终是见了山珍阅了海味。”
“不必拘谨了,将这儿视作自个儿的府宅即可。”说着,给步绾季凡各自夹了两只野猪蹄儿进了碗里,油亮油亮的,看着便腻得很。
虽不大明显,可步绾就是看得出季凡眉目微动,旋即拾起蹄子便啃了起来,似乎吃得极香。
而她则需扮一个见惯了如此场面的大家小姐,猪蹄儿是定然啃不得的,未曾听闻哪家的贵女当众就啃了这玩意儿,他是在试探自个儿。
当然,若是换做平时她是不在意甚么举止俗雅的。
不同于季凡,步绾蹙眉蹙的十分明显,“过腻的吃食我向来不怎么碰的,倒要辜负顾城主一番美意。”并未说谎,她确不喜食腻物。
语气略带刻薄,之前她在正堂踹了人家矮凳儿,大家闺秀的形象是不成立了,那便只能是刁蛮千金,被惯宠如此也实属正常。
虽着,她自个儿没觉出来,可季凡知晓她这是本色为之,自来便是如此做派,因此一番下来行云流水自然极了。
那顾有财尴尬笑笑,“怨了顾某人粗鄙未能想及此。”转头便唤了个小厮,“给步小姐换只碗。”
“不必,将猪蹄儿挑出去便是了。”说着,将一大块儿猪蹄儿都撂给了季凡
第四十一章:试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