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到达何嘉良所在的公寓就要十五分钟,报案时间还正好就是十五分钟后,所以,他必须一到公寓,二话不说就把人杀死,时间安排上才够,另外,死者应该跟凶手发生过搏斗,而郁光身上虽然也有血迹和厮打的痕迹,但并不明显。”专门负责侦查这个案子的刑警提出了两个疑点,但顿了顿之后,又提出了郁光值得怀疑的地方:“可是,凶器上明明就只有郁光的指纹,他却坚持说上面应该有念青的指纹,因为那是念青塞在他手里的,他的口供很乱,他甚至还有何嘉良的公寓的钥匙。”
“念青也有钥匙,至于为什么他说武器是念青递给他的上面却没有念青的指纹,说不定也是因为念青提前做了准备,比如说,在自己手上涂点透明的护甲油,”宋修将何嘉良说的事情说了出来,又道,“郁光身上有一些搏斗的痕迹,他是不是说那是念青扯出来的?”
“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