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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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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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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调整,而经济利益的获取又源于各个利益集团对资源的控制,对于大唐赋税制度,或者说是农业社会以土地产出为主的经营方式,决定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将决定了土地赋税制度的变革和调整,君主制下的土地私有导致的土地兼并现象以及由此引起的朝廷和大地主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始终是赋税制度变革的一大原因。
    王笉当然不知道李曜搞“摊丁入亩”、“皇田纳税”的根本原因除了减轻百姓负担之外,还有释放人口的因素,因此不甚理解。
    李曜对此也不好说得太多,只能拿出自己所谓“一代儒宗”的面具带上,用一种悲悯天人的口吻,深沉地道:“民若不困,何必冒死作乱?更何况如今这税制,富者纳税少,贫者纳税多,岂是道理?有道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行此政,正是为了树立公平。皇王布衣,统一纳税,正是‘法无二致’之意。至于你担心朝局不稳,这一点大可不必担心。那些富家大族若要东逃南逃,就尽管去吧,走了之后,他们还能将田产带走不成?到时候正好赐给有功将士。而这税法一改,别地百姓闻之,必然欢呼而来,民乃王业之基,有了百姓,还怕少得了贵族?更何况,那些人放着工商业无数赚钱良机却为了那么一点地税而走,这等眼光,也不配留下分得利润。”
    其实李曜这话说起来理由十足,但他之所以此前曾经犹豫很久,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这税制改革,实际上是把原先历史上三次重大税制改革集中在了区区唐朝中期之后的一百年内快速完成,他此前主要是担心社会适应能力,担心拔苗助长。所谓三次重大税制改革,就是指两税法、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纵观两税法实施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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