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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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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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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的著作中,商业的作用已逐渐引起重视。司马迁将工商业的地位提高到与农虞并重;桑弘羊虽抑私商,但他对官商的发展尤其重视,以致有人称他为‘重商论者’;汉末王符提出农工商皆有本末论;晋初傅玄与稍后的李重主张士农工商各有固定职业,并提出商人可贱而商业决不可废的观点;南北朝时的农学家贾思勰对地主兼营商业的活动也津津乐道。”
    黄崇嘏被这番新式言论弄得有些愕然,不过仍大致听懂了他的意思,只是理解上并不透彻,总觉得这话只说了一小半。
    李曜仿佛看出她的心思,一边带着憨娃儿与王宗范往北转回,一边继续道:“即使主张‘抑工商’的先贤,他们也不是要废弃工商的社会职能。他们清楚地知道,工商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但是他们也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物质财富的生产主要是由农业来承担,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口集中于农业生产,才能保证国家的需要和社会的安定。然而,从事农业之人,‘四时之间,无日休息’,且法律也尊农夫,但农夫最终却‘贫贱’。相反,由于利益的驱使,谋利‘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又不如倚市门’,由于商人能‘操其奇嬴’,‘所卖必信’,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弃农经商,朝廷虽然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但最终还是出现了‘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的局面,使大量的人口向工商转移,损害了农业的发展。因此,主张‘抑工商’的先贤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即从事工商的人多了就造成国贫,他们主张‘省商贾之数’,即减少从事工商的人数,来发展农业。他们的‘抑工商’只在于抑制工商人数的过快发展,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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