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的每一种物品“税”。这种方法古已有之,只是不同时期“税”的对象不同。只有针对当朝百姓离不开的最大宗商品,国家才能获得最多的收益。
应当说,他们的建议之所以能够实施,是当时商业的发展为其奠定了物质基础。也正因为如此,“务”作为专管机构(唐时多曰“场”)最初与茶业、盐业以及通商等具有较大利润的经济部门有关,且地位特殊,从设置之初其目的就是为了通商取税。早期的“务”,只是指某一具体事务的名词,后来才作为管理贸易和税收机构,始有“茶务”“盐务”等名。如李曜现在控制的河东两池,即安邑、解县两地是此时重要的盐产区,故曾有“两池盐务隶度支”的记载——当然现在已经是全面为河中节度使掌握。
在这里,“茶务”更多的是指茶或盐等事务而已。历史上大约是到五代以后,由于盐、茶以及通商等税收利润巨大,国家给予更高程度的重视,“务”才逐渐演变成一个专门的机构了。至后唐明宗长兴二年(公元931),“诏天下州、府商税务,并委逐处差人,依省司年额勾当纳官”。这里的“商税务”不仅是一个管理商税税收部门,且是在地方州府一级普遍设置的常设机构了。这也是“商税务”名称出现较早的例予。同样,在后汉乾裙二年(公元949)时,兵部侍郎于德辰奏请三司“差清强官于襄州,自立茶务收税买茶”,其目的就是其税“足以赡国”。
历史上自唐中后期历五代入宋,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茶作为大宗商品异军突起、各类商品交换日益活跃,使得“务”的设置逐渐固定下来,并成为各级地方主管贸易和税收的部门。由于“务”主要作为以征收各种与流通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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