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潞一愣:“连蒲帅使用也要花钱?”
李曜呵呵笑道:“自某入主河东军械监以来,河东军械监便开始逐步施行了‘承包制’和‘代理分销制’等制度,这些制度与古制有些差异。譬如说,军械监商贸司在扬州有一位‘河东佳酿总代理’,此人要拿到河东所产美酒,不仅要向军械监酒坊出资购买,还要向河东水运司、陆运司各付一笔运费。因此,某要使唤通信司的信隼,绝大多数时间,也是要花钱的。”
杨潞恍然大悟,但却想不明白,迟疑道:“既然都是蒲帅所辖,何必弄这么麻烦?”
李曜却不打算就这个问题上多说,微笑道:“这个,可就说来话长了,改日有空,再谈不迟。”
杨潞见他不说,知他是不欲解释这其中的门道,也就不再多问,只是点头道:“既是有此制度,奴家自当遵从,却不知其价格如何?”
李曜道:“一两黄金十里路。”
杨潞与戴友规同时吃了一惊,杨潞是搞情报的,手握财权不小,倒还沉得住气,戴友规却是惊道:“忒也贵了!从扬州至河中,约莫不下两千里路,岂不是至少得要十二斤八两黄金?仅仅传讯,这花费……委实太贵太贵了。”[注:戴友规这个度量衡的计算,是按唐制。]
李曜自然知道,唐朝哪怕到了唐末,黄金的价值都依然是极高的,而信隼所能携带的信息,字数很是有限,这就好比后世发一条延迟半个月的短信,居然收费几百万一样。当然,价值是这么算,速度却不能这么算。
面对戴友规的疑问,李曜也点了点头:“着实贵了一些,是以平日里某也甚少动用信隼……用不起啊!”
戴友规闻言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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