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逃避劳动,没想到当了和尚以后还要劳动,李罕之显然不乐意了。这种人一旦不乐意,工作时就不免带着情绪,扫把烧火、扁担劈材,那是少不了的。
大和尚见不是头,免不了说他两句。李罕之哪受过这种鸟气,仗着自己的拳头大,隔山打牛施展了好几次。
此庙显然不是禅宗祖庭少林寺,传说中随便冒出来一个扫地僧就能倒背着手战平天下英雄,降龙十八掌都能微笑硬抗的。
李罕之这种粗手老拳,和尚们哪能受得了?佛祖虽然没空过问,但毕竟有王法在。
这样一来,李罕之在本庙就混不下去了,不但如此,连方圆几十里内的寺庙都不敢收容他。由此可见,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这话,自古就是真理。
名声一臭,事就不好办了。特别是对于本地人,一件事坏了名声,你就是做十件好事也未必能让人对你改观。
李罕之转念一想:既然已经混脸熟了,名声也臭大街了,不如到外地去吧。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么?于是李罕之干脆去做了游方和尚。
竹杖芒鞋,一钵一盂,李罕之过起了漂泊生涯。
不一日来到酸枣县,李罕之在县城内化缘。估计别人看他太强壮了,显然形象不符合和尚身份,怎么看都更像个丐帮弟子。又或者这年头冒充和尚的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总而言之一句话,从天明到天黑,李罕之连半个馒头都没化到。
李罕之脾气顿时上来了,一怒之下,将讨饭的家伙摔了,袈裟也被扯成碎片,恨恨想:既然佛祖不容我,我就大开杀戒,挥刀成魔了。
发誓要重新做人的李罕之,就去投奔了王仙芝。
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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