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锁。忽然,他发现手上的小动物竟然发生的变化。金黄色慢慢褪去,逐渐变为手掌的肤色。
“我靠,”黑夜暴了粗口,“天哪,这是迷踪。”
任务完成有望了。
黑夜激动起来,把手上的小猴子举到眼前,凑近了再看。进一步比对从元精中获得的知识:体型娇小,过拳则为王。体型金黄,随环境色变。好群居,性格颇为温和。喜欢作弄其它兽类和生人,好收藏奇异事物。也被称作寻宝猴。
“发财了,发财了!”黑某人双眼泛光,浑身轻飘飘,如入云端。那段记载颇为详细:迷踪个头虽小,体力颇大。一只成年的迷踪猴,可以举起自身重量50倍的东西。擅长使用树棍一类器具,完全不惧怕其它野兽。迷踪杂食,以瓜果、植物根茎以及昆虫为主食,最喜毒虫。
思虑至此,黑夜心中激动难以自抑。猴群过十,必有王。猴王呢?
黑夜估摸着猴群应该不止眼前的数量,必然有一只猴王。他握紧了烧火棒,带着菜饭,四处敲敲打打,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角落。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厅一角,他发现了一个半米多高的破洞。洞口耷拉着半截弓身,正是黑夜的铁胎古藤弓。黑夜一把扯出长弓,又匆忙取来火把,探头朝洞内望去。
只见一只稍大的金色迷踪,抖抖索索地举着黑夜的三棱三刃枪头,将三五只同类护在身后。后面似乎还堆积着不少东西,几块破布难以遮挡光亮,宝石闪烁的光芒从缝隙中漏了出来。
黑夜呆了片刻,便换上一副狼外婆的面孔。他龇牙一笑,也不管猴子是否听得懂,就朝里面胡乱喊话。可怜那猴子,压根听不懂人言。见到那猥琐面孔越凑越近,猴王慌乱不堪,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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