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自己一个人去厨房做菜,他宁愿悄悄躲在厨房的角落吃自己手艺拙劣的饭菜,也不愿意坐在宽敞明亮的饭厅,吃别人“剩下”的美味佳肴。
每次当他蹲在厨房黑暗的小角落,吃着自己做出来那半生不熟的难吃饭菜,他就在心中不断地提醒自己——慕延泽,你输不起,你是想一辈子躲在这个小角落吃这些垃圾,还是想出人头地,风风光光的坐在饭厅里,不用看任何人脸色,做那个第一个动筷子的人?
只有挨过饿的人,才会懂得拼命往上爬的重要。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心高气傲,志比天高,他只要最好的,否则他宁可什么都不要。
他只要赢,哪怕是输,也要输得轰轰烈烈,也要输得漂亮。
慕延泽低低的叹息一声,转过身,看着顾小夏,在顾小夏的白t恤上将水渍擦干,“不关你的事,就别多问,问多了没好处!好了,赶紧做菜,我快饿死了!”
说完,慕延泽转身走出厨房,顾小夏扯着自己被慕延泽弄脏的白t恤,愤愤的骂了一句,“我的衣服不是拿来给你当抹布的!”
三十分钟以后,饭桌上摆满了各色“色香味俱失”的菜肴,黑的发糊的糖醋排骨,漂浮着一层绿色异物的鲤鱼汤,红白相间看起来跟脑浆似的番茄炒蛋,还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菜肴。
顾小夏得意洋洋,信心满满的看着慕延泽,“别客气,尽情的吃吧,我的手艺好得很!你别看这些菜卖相不好,味道一定不会差!”
慕延泽摇了摇头,看着满桌的菜肴,色香味,三味已失其二,无色无香,这味道嘛,恐怕也不会太好!
“你确定这是人吃的?我会不会吃过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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