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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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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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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是不是上书,想来崔宪大将会自有主张的。”
    何之洲看着崔英之的双眼轻笑了起来:“自是如此,还请崔大人力劝之……”
    何之洲走了,崔英之却陷入了深思,有郑藩的许诺,不但崔宪的地位将稳如泰山,自己起复也就在眼前,不过郑藩得手之后会不会卸磨杀驴呢?这个问题一定要想清楚的。
    于是,崔英之取来热水倒入砚台,然后慢慢的研磨起来……
    武定四年十一月初八,南朝鲜礼曹在郑藩使者的威胁下,上奏请开三地口岸,以关税偿还郑藩借贷,议政府迫于财政压力,不得不于当日批准,允许明郑商人在木浦、丽水、镇海三地设立商馆、雇佣仆役、长期居住并销售、采购一应物资。
    隔日,左翼大将崔宪上奏,聘请郑军武官教授阵列、火器,以便使之能配合郑军作战。
    奏折当然引起了轩然大波,朝堂两班清醒的认识到郑藩从经济和军事两方面控制朝鲜的目的,因此驳斥声音不断。然而这一日,郑军撤出锦江防线的消息又给庆州朝廷以极大的震撼。不得已,在无人愿意出任卖国贼与何之洲协商军事顾问团的情况下,议政府只好召回崔英之,委任其为正二品左参赞接洽郑方。
    崔英之遂与何之洲在庆州达成《乙亥密约》补充条款三则,朝方邀请郑军派干员参与编练新军、朝鲜新军配合郑军行动并接受郑军指挥、朝鲜三道水师同样接受郑军舰队指挥且同意郑军舰船进驻全罗道的水军右水营。
    何之洲随后又与南朝鲜户曹签署了监督关税、盐税的《借款善后办法》,规定郑藩可以派遣本方海关衙门官吏控制朝鲜市舶司,除对日贸易外,朝鲜不再与列国发生直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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