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别的人都是与勋暮生相似装扮的外国人,其中一位老者看起来70多岁,也许快要80了,半秃的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西装很合体,而他的咽喉下系了一个小领结,如果他的前襟再挂上一个链表,他就是当年的美国总统罗斯福。
如果不算勋暮生与公爵小姐,剩下这个几位我当年在英国的时候都见过他们的照片,全是纽约银行家,他们看上去很温和,甚至可以说是很有修养,可是其实从某种方面上来说,这些人是披着人皮的豺狼,不可一世,却温文尔雅,在某个特定的圈子里面威名赫赫,却在公众面前神隐于无形。
有的人认识他们,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眼前这几个看起来有些贵气的影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可以控制曼哈顿南部的一条长进三分之一英里,宽11米声名显赫的墙街。
人们窃窃私语。
我躲在围观的群众当中,向外移动,而人潮几乎全部向里。
如果用一个文艺一些、酸涩一些的形容词来说,就是天堂向里,而我向外。
这群人似乎并不想招摇过市,他们在警卫的保护下,快速通过安检通道,经由专用电梯上楼,我看见那个金属色的电梯门关闭的一刹那,又被人从里面撕扯开,勋暮生走出来,他挥手示意,让其余人直接上楼。
勋暮生径直向我面前走过来,“alice,你怎么在这里?刚从arthur的办公室出来吗?”
我摇头。
他看了一眼我,直接拉住我的手腕,向外走。
他让我坐在他的车子当中。
勋暮生的双手支撑着车门,稍微探头对我说,“先等我一会儿,晚上请你吃饭,有事情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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