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得牢牢的,还有什么理由不强大呢?
“宫崎骏的作品我全看了,百变小樱我小学就看了。连续集也有看。”小学就看了?那岂不是从小就在动漫里泡大的一个孩子?怪不得说话、行为都有点不像中国人。唉,被日本动漫毒害的一代孩子啊。
于是我就问他:“既然你那么喜欢日本动漫,有没有想过要学日语,以后去日本转转啊?”
“哪有那个闲心去日本啊?”他的语气里有抓不到的失落。
“喂,如果那么喜欢,不努力去追寻的话,不会觉得有遗憾么?”
在我的观念里就是这样,对于喜欢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只要是喜欢,就应该努力去尝试一下,毕竟,当你拥有的时候一定会是最幸福的时候。可是妖孽,他似乎很早就明白,喜欢,不一定要拥有。就像他,尽管对动漫很痴迷,却不一定要去属于动漫的国度亲身体验它的美。就好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也像陈奕迅的歌: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得有恃无恐;也像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得不到的才是窗前明月光,得到了,就变成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得不到的才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到了,就只能是一抹蚊子血。要想保留那份最美好的念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它“远而敬之”,得不到永远比得到美好。
或许是太年轻,或许是不够成熟,所以,以为捧在手心里的,就是挚爱。而当我们渐渐老去,就会明白:失去的,永远才是最美好的。
第二章 火星人
和妖孽聊得比较熟了之后,两个人说起话来就比较无所顾忌了。这个无所顾忌,说严重点,就是两个人太过于随意,以至于就是胡扯。可是另一方面,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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