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的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夏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童逸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471万元转给小三,这是违法的。”
李超说完这项看了一眼师姐,林善若心领神会地点点头,继续对陈慧英分析道:“而且对小三而言,她也无权占有这471万元,她使用这471万元去购买车子房子,构成了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按照《华夏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没有合法很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所以,小三应当返还这471万元部分款项。”
听了李超和林善若两个人的解析,陈慧英的泪眼中升起了期望,伸过手来紧紧地抓住林善若的手臂,恳求道:“林律师,超人律师,你们帮我追回这471万元吧,求求你们呢。”
林善若俏脸满是同情,握着陈慧英的手,安慰道:“你别急,要想追回这笔钱,应该马上向法院起诉,状告小三不当得利,责令小三返还款项。”
李超接着补充道,“不过,你也得有心理准备,现在情况复杂,出了这个事情麻烦定然少不了,这471万元很难百分之百全部追回,不过我们能保证至少能追回一半,因为这471万元中有你的一半。”
第111章 不当得利(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