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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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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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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陈述案件事实,控诉王海生、蒋俊的罪行。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海生却拒不认罪。

    王海生的代理律师孙文欢更是恬不知耻、声情并茂地做着无罪辩护:“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方当事人王海生与吴丽华属夫妻关系,其并没有实施强*奸行为,退一万步讲,即使性*行为成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持续期间强迫*性*行为不算犯罪,婚内不存在强*奸罪的认定。因此我方当事人王海生不构成犯罪,最多只能算是家庭暴力。”

    听到这吴丽华的泪水止不住地淌下来,孙文华的话是对她的二次伤害,严重侮辱了她的人格。

    李超朗目一寒,当即就义正言辞地驳斥道:“荒谬,对方代理人完全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我提醒对方代理人一个基本法律常识,婚内强*奸的概念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不是王海生强行与我方当事人发生性*行为,而是其指使他人侮辱我方当事人,并恶意录像以做诬陷,性质极为恶劣。因此,王海生的犯罪情况根本不属于婚内强*奸,而是强*奸犯罪。”

    “我方当事人吴丽华,作为一个弱女子,在丈夫**与多名女性非法同*居、自身被王海生驱赶出家门和公司的情况下,独自在外辛苦打拼。不料,王海生竟然人面兽心,假装协议离婚迷倒我方当事人,并唆使蒋俊对其实施迷*奸行为,还不知廉耻地进行录像以污蔑我方当事人,达到其侵吞财产的卑鄙阴谋。”

    “王海生作为丈夫,做出如此天怒人怨之恶行,其情节极其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第13章 从重处罚(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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