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煜当年是早产,胎里不足,生下来就有病气,况且就算他身子骨不弱,一个十岁出头的孩童,如何就能撑起家业。
只能按照爷爷的意思,把家里的产业先盘了出来,爷孙两在半山腰上买了间小屋子,屋前流水院后花,景致好,空气好,爷孙两算是一块养身体。
再后来爷爷就病逝了,成煜习惯了山间的清闲日子,也不想再下山,算算手里的银子,这屋后有田有粮,每隔两三月下山置办些必要的物件,稍微省着点花,可能也够活一辈子,那就干脆山里过吧。
这是他原本平淡无奇的人生,可能无趣,但也没什么大的烦恼,反倒是遇上老相爷家的莺莺小姐,这是个十足的意外。
念书写字的人,总是容易喜欢上花花草草的东西,先前无事的时候,成煜就在屋前种过一大片牡丹,也没怎么特别的精心照顾,但总体来说,长势还算不错。
那天他照旧在屋里看书,就听花丛里边有动静,原以为是山里的狐狸野鸡又跑出来糟蹋花了,起身一看,却是个晕过去了的姑娘。
不消说,就是从天虞山乱葬岗跑出去的莺莺姑娘。
在成家住了两天,莺莺方才渐渐醒来,成煜给她请大夫瞧了,说的是因着姑娘连日劳累,身子有些不大好,先前胳膊上还是腿上,哪里有了擦伤碰伤也没有处理好,如今伤口发炎要照看,还有姑娘先前应该是受过惊吓,如今凝神养气,也需要休息。
反正大问题没有,但就是需要静养,好在成煜住在上山,没什么人说闲话,只要他们自己清白,那就什么不方便,就这么着,莺莺在成家暂且算安顿了下来。
相处了一段时间,两人渐渐也没那么
第五十四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共投案(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