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好欺负吗?
我第一次抓住了陆小朝的手,我的左手摊开她的手心,然后十指相扣。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掌心,有一颗黑色的痣,在白皙的掌心,分外清晰。
我在陆小朝故作淡定的注视下,微笑着说:“以后别再拿这种事为难小朝了,每次看她面对你们,我都很生气,很心疼。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她的手心很凉,手掌不是很纤秀,不过,她没有挣开我,在我放手以前。
陆小朝,不论谁对你伸出手,你都谢绝在心门外,我这样破门而入,你有没有觉得呼吸好过了一点?
王一凡带着他的达令再一次狼狈逃窜(原谅我的措辞),剩下我和陆小朝。
我猜她大概又会有一段时间对我冷暴力,于是松开了她的手,又迅速双手端起她的右手佯装鉴赏,嬉笑着问她:“怎么你的掌心会有一颗痣?所有像你一样腿脚不方便的人都有一颗这样的痣吗?”
从她的大眼发射出的激光迅速扫射过来,然后她抽回自己的手,瞪着我说:“章星辰,你读点书会死啊!”
哪个没长眼睛的谁说她懦弱无能好欺负来着?
可是陆小朝,你生气了,是不是代表你忘记王一凡带给你的痛苦和烦恼了?
陆小朝的英语小考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不过,鉴于纸条事件,她还是被罚跟我一起打扫图书馆。
谁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她给供出来了呢。
至少往后的十个星期天,我都得跟陆小朝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了,我到底在激动什么?
星期天我起得晚,我去图书馆时,陆小朝已经在清理书架了,她
第三章 人鱼手心的痣(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