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得继续疯下去,必须疯下去、
2009年,七月十七号,晴。
恩霈毕业了,她告诉我她在s市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侦探事务所上班,我很开心,她还告诉我,她的老板以前是个很有名的警察,只是不经常待在公司里,我在为恩霈感到高兴的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担忧,无论是侦探也好,还是警察也罢,我都担心恩霈迟早有一天会知道真相的,我该怎么办呢?
第203章 3.22纵火案的真相
许琅在看完虞暮芸的日记之后,愣了良久都没有说话,或者说,许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在这本沾血的日记本上,通过篇幅短小,寥寥数字,许琅不难看出虞暮芸对于自己这个花钱买来的养女,是那么的在意,也是那么的心疼,在日记里,虞暮芸解释了她为什么要装疯卖傻十几年,就是为了让靳恩霈不离开自己,她这么做,是伟大的,同时也是自私的。
买卖婴儿,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靳凯泽和虞暮芸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孩子,这种想要孩子的急切心情,许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没有说去走常规的司法程序去孤儿院或者医院领养一个,而是选择在人贩子手里买孩子,从根本上来讲,这就是违法的。
人贩子固然可恨,面目可憎,他们是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可是那些买卖孩子的人呢?他们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助长了这些人贩子的嚣张气焰,是的,他们可能觉得自己花了钱,买了孩子,挽救了自己那破碎的家庭,可是,他们是否有曾想过,孩子的父母,他们在失去亲生孩子之后,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呢?
常言道,人都是自私的,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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