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了摇头。
“不可能!”
【新历:2.64年】
汪凌将那几个不良少年给捉回了警署。
刚关押了半个小时,一个电话打到了署长的办公室。
“哎呀,新来个警员,干劲十足,不认识贵公子,我们这就把人放了。”
这个大肚子署长一边笑着,一边吩咐手下将那几个不良少年给放了。
“为什么把他们放了?”
汪凌怒气冲冲的来到了署长的办公室。
“小汪啊!他们也没啥大的过错,而且被害人也原谅了,人家也出了钱,那就不归咱们管了,你先回去工作吧。”
汪凌被打发走。
【新历:2.71年】
汪凌在警队执勤……
【新历:2.73年】
汪凌出勤,解决租户与房东的问题……
【新历:2.77年】
汪凌休假,去临海大学带小妹去玩了一天。
【新历:2.83年】
汪凌正听着手机里的歌。
这是一首最近爆火的歌曲,名字叫做《那个听我唱歌的女孩》。
据说是一个不知名的歌手唱的,歌手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安一丁,反正十分冷门,也没有多少人关注的那种。
“汪凌,周队招呼你去一趟。”
“不会又是调解吧?”
“不是,这次是出案子了,快点跟上吧。”
“好。”
【新历:2.84年】
汪凌回出租屋,十分颓废的倒在了床上。
杀人案,被害者是他那天救下的那个大学生,而杀人的则是那天被他制服的那几个学生。
第十章 正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