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当是自幼眼盲,每回都蒙着眼。”沈越迟疑片刻,思路拐了个弯,令他神色微肃,“云留,莫非你瞧不上王十一郎是个盲人,不愿与他交好?”
“什么?我还敢瞧不上他?不敢不敢。你们世家就算是个杀人犯,全平京都会觉得他比我一个庶民高贵。”谢蕴昭撇嘴,用土味腔调阴阳怪气,“如果我嫌弃他,一定是因为他实在太会给人找麻烦哩。”
沈越眨了眨眼,有些疑惑,旋即又释然而笑:“这便好。君子以德会友,王十一郎虽双目有疾,却能做到不以己悲,言谈举止颇具名士风范,得友如此,可称幸事。”
幸事个啥,幸运在背着他到处跑吗?
“我们只是邻居和同窗哩。”谢蕴昭敷衍了事地挥挥手,“好了,既然没事,我就走哩。”
她迈步前行,沈越却锲而不舍,跟在她身边:“我瞧王十一郎一直在等云留。”
“你要是这么喜欢他,就自己去跟他吃饭嘛。”
“王十一郎等的,只有云留一人。”
沈越孜孜不倦。
分明王离对他从来目不斜视(虽然他也没有目可以斜视),这名沈家麒麟儿却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厢情愿地认定这就是名士风范,是特立独行、放浪形骸、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傲岸。
大概这就是古代中二少年的追星吧。
“云留……”
“好哩,我去看看总行了吧。”谢蕴昭头痛地停下来,揉了揉太阳穴,“沈越,你真的叫沈越,不叫沈唐僧,或者沈玄奘?”
少年一脸无辜:“我尚未及冠,无字。王十一郎……”
眼瞧他又要开始碎碎念,谢蕴昭脚底抹油,说溜就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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