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能领会于心,但又无法言述。对我们来说,犯法的事,虽然有diǎn忌讳,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做的——就像刑讯逼供这罪名一样,真要按照法律上写的那样严格追究起来,全国只怕所有的刑警都要挨抓了:哪个警察敢说自己审问时候一根手指都没碰过嫌犯?但规矩,那却是真不能破的,那些肆无忌惮地破坏规矩的人,往往会受到所有人的一致围攻。
只有那些在斗争中失败,被踢出圈子的倒霉蛋,他们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要搞清楚,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了坏事,违反了法律,所以才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是因为他们破坏了大家一直遵守的规矩,被踢出了圈子,落入了常人的境地——而在这时候,法律对他们就是威严而有效的了,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