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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警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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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自由人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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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离开。

    “放了我!”

    “放了我!!”

    那声音如同被一把刀削尖了以后才从嗓子眼里钻出来,汉斯每一次打滚都会让他疼痛加剧,短短几分钟额头上就挂满了汗水。他那紧闭的双眼让眉角处充满了褶皱,当他实在忍受不了、被麻痹刺激的突然睁开眼,那眼睛里的血丝可以告诉所有人他刚才在多用力的闭眼忍耐着。

    “我,我,我,我都告诉你!”

    “我强--奸了她。”

    “我打了她。”

    “我,我,我,在她进来举着枪的时候冲了过去,把她扑倒在地上,然后……你-他--妈—的不管说什么我都承认,只要你写到笔录上我就签字,**,放开我!!!”

    坏了!

    周末听到这迅速冲过去下手解开了绳子,他已经逼得汉斯胡言乱语了。

    上绳能让一个最硬的犯人把六岁犯过的罪行都想起来,这种疼痛没人能接受,同样也能让一个意志不坚定的犯人在警察的询问中承认所有罪行,只是因为他不想受苦。区分点在于犯人是否在疼痛下编造罪行,这个时候只要发现半点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被绑者说的话就不是真的。

    汉斯说的肯定是假话,不论克里斯蒂娜怎么进入那间屋子,她肯定都处于拔出枪瞄准的战备状态,这是一个警察的基本素质。这个时候汉斯说他冲了过去根本就是在胡扯,米国警察在接受训练的时候被教导的是一旦遭遇危险立即开枪,连疑似要发生的危险都要开枪,还没有鸣枪示警的步骤。射击训练中警察第一个射击方位是躯干,这个位置在胸口和小腹之间,怕犯罪分子被第一次击中时

第二十七章 自由人的自由意志(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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