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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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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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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按照汉律,谋反、诅咒君父,夷三族!
    也就是说,纪恢的罪行,无论他老爹和他的弟弟,母亲甚至外祖父家族,是否知晓,是否赞同,是否参与,一律株连!
    要是坚持依照法律来办的话,纪恢的老爹和弟弟还有母亲以及整个襄平侯家族,统统要处死!
    倘若是别的案件,那也罢了。
    但此案,却是给汉室朝廷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纪恢的行为,分明就是故意要报复纪嘉和纪相夫。
    倘若依照汉律执行。
    纪恢腰斩,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么以后,有人在争夺家产或者对父母的安排不满意,横下心来,学习纪恢的榜样,怎么办?
    这就好比后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国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样的。
    这会带来一个道德上的勃论。
    给坏人可乘之机,甚至还会引发整个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的崩溃。
    而不追究此事,那么,国法何在?法律还要不要维护了?
    以后再遇到有人谋反,那人的家族拿纪恢的例子出来说事,怎么办?
    这里,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关键的事情了。
    那就是汉律,有判例的存在。
    汉室律法判决,是继承了秦代的法律精神,某案,若有先例可循,那就依例判决。
    譬如张释之当年做出的许多裁决,都成为判例,为当世官员断案的依据。
    后来,董仲舒以春秋决狱,依照春秋记载的案例来裁断司法,同样是因此而来。
    是以,这个案子,一出现,立即就引爆了舆论。
  

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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