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尖挑起一柄步枪,卡擦一声子弹上膛,枪口横摆,瞄准了劣种人。
“给我出来,要不然开枪了……。”
高峰之所以用步枪,而不是用效率更高的千劫丝,是怕那诡异的对手不识货,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当他的枪口向劣种人瞄准之后,寒流顿时消失,而高峰的心也放下一半,至少对方投鼠忌器,让他有要挟的资本。
手中的步枪与他从施鹏那里得到的还要劣质,零件上的金属毛刺都没有磨平,枪管甚至都没校正,这样的步枪能精准射击才有鬼了,可即使如此,不到五米距离上,瞄准了三十多个人,也不愁射不中,一旦开火将是一场灾难,这种射程达到八百米的步枪,能够轻易穿透人体,一个弹夹就能将这些劣种人一个不少的干掉。
高峰的大喝很快就被寂静所取代,除了他自己的呼吸声,什么都听不见,最大的动静就是高峰心脏剧烈跳动的冲击,向导的无头尸体就倒在不远处,鲜红的血液在尸体下面积出老大一片,而向导的头颅还有这惊讶的表情,到死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诡异的对手就像与高峰比耐心,一直按耐不动,似乎从没出现过,在这个对持的时间段里,高峰也没有闲着,强忍着感知即将透支的晕厥,仔细观察者周围的每一点痕迹。
哪怕刚才在追杀中逃命,高峰依然有心竟周围数十米区域的一点一滴都记在心中,包括每一颗沙尘的位置,虽然耗费大量心力,但高峰依然能够记的**不离十,两相对比之下,他惊讶的发现,除了他自己留下的痕迹之外,与之前基本上没有任何变化。
这么说来,袭击者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踩着高峰的足印,
1186 似曾相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