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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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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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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从以往的诸多案子中而言,一伙犯下过大案的团伙如无必要,是不会在多年后再突然出没作案的。
    “你看啊,真正逃出升天,且善于躲藏的犯罪者不会来到江宁这种地方,一笔官银可不比当初那种要掉脑袋的大罪,为了这笔官银再冒一次险并不值当,所以这件事,更有可能是‘亥猪’年的王田孝自己的个人所为。”
    “但张三同已经死了,要是想知道当初那个猪人案还有什么遗留证据,也只能从这伙人口中得知,所以他们就是唯一能得知当年真相的证人了。”
    ——谁想,富察尔济那一晚口中的这个说法,在今天这场审问中再次得到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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