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清刑事犯罪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391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因为从以往的诸多案子中而言,一伙犯下过大案的团伙如无必要,是不会在多年后再突然出没作案的。
“你看啊,真正逃出升天,且善于躲藏的犯罪者不会来到江宁这种地方,一笔官银可不比当初那种要掉脑袋的大罪,为了这笔官银再冒一次险并不值当,所以这件事,更有可能是‘亥猪’年的王田孝自己的个人所为。”
“但张三同已经死了,要是想知道当初那个猪人案还有什么遗留证据,也只能从这伙人口中得知,所以他们就是唯一能得知当年真相的证人了。”
——谁想,富察尔济那一晚口中的这个说法,在今天这场审问中再次得到了验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