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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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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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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实。
后一个凶手,故意利用从别处听来的相同手法模仿前一个凶手作案,以此掩盖自己的真实罪行。
这样的行为,即在明朝犯罪学中被称为模仿犯罪。
如今细想,前朝那起绿衣案和这处州府红睡鞋案却是有极大的相似之处,都是一起先例发生在前,后面出现了和其时间,地点相互矛盾的模仿作案。
可实际要搞清楚他们的这一全新的猜测是否真的准确,眼下,怕是只能在那‘真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因为一句话而暴露前,先不惊动那人了。
段鸮如今是一个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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