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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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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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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花过银两,为避免来日二人谁发迹了,便忘本私吞将土地占为己有,这两个人早年便去官府定下这桩契约。
初定下时,只是为了方便二人当时做买卖,后严氏回了严州老家不干死人行当了,就又带走了半张地契,这事变成了一桩遗留下来的问题。
可这张陈旧且边缘都有些破损的官契,原是圣祖四十九年在松阳县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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