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我已老。
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好凄美!
看完整首诗,老家伙们沉默。
以诗杀人,不愧是念奴娇。
自两界战争那夜后,念奴娇在文坛就有这个称号。
他太恐怖了,匹夫一怒,血溅三尺。
这种凄美的诗歌,对感性的女人来说,最爱不过。
难怪当初宋校长会奉为神诗,把这首诗的位置放在《登黄鹤楼》和《赤壁怀古》之上。
诗中,两人相爱却不能长相守的无奈辛酸,触动着每一个人的灵魂。
初恋自始而终的,能有多少。
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而分道扬镳,各自去生活,寻找另一半。
又有多少人,在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了想要照顾和相伴一生的人。
“念奴娇作品,与《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得不说,念奴娇是我见过的最具有传奇色彩的诗人,我已经没法评价他了。”
“只有两个字:凄美。”
“凄美的极致,大概就是这样吧。”
“著书言志,警戒世人,不要让这种悲剧发生,珍惜身边的人,珍惜每一份感情。”
“念奴娇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浮躁的现代怎么能出这样才华横溢的人呢?”
“……”
老家伙们给宋校长的微波留言点评这首诗的同时,艾特念奴娇。
大V艾特念奴娇,那意义非同小可,微波里搜索“念奴娇”会优先显示出来。
很快,这首诗扩散到整个微
第三百八十一章 十年(2/5)